內政部將提「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內政部長葉俊榮強調,此條例不僅有防災意義,更可連帶產生經濟效益,預估可以創造2.7兆元產值,盼條例可以爭取共識、盡速通過。
政府應化被動獎勵為主動出擊,結合民間資金,投入都更建設,帶動更可觀產值
針對內政部推動「老屋重建獎勵條例」政策值得肯定,把此條例單獨從都更條例抽出優先送立院處理,避免過多爭議是明智之舉,而被動式的獎勵方式,無法達成全面防災的目的,政府若能化被動的獎勵模式為主動出擊檢核危險堪慮老屋並依法強制性重建,結合民間過剩資金投入重建工程,一方面給胡蘿蔔獎勵,一方面給棒子主動做好全面性防災工作,預估創造的產值將達2.7兆的一倍以上,其所帶動的相關產業的附加產值更是可觀。
被動獎勵要由公營與金融機構與民間大型企業老舊房舍率先帶動,並激勵民間跟進
在被動獎勵方向,政府應率先由公營與金融機構老舊房舍帶動全面都更重建,除了去年底政院已通過內政部提案,將修訂「都市更新條例」,放寬銀行辦理都更可排除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30%之限制。同時,金管會方面已研議修正「商業銀行投資不動產辦法」,將大幅放寬銀行老舊行舍參與都更的自用比率,從現階段的50%以上,降低至20%以上即可,且都更後的自用面積不得低於原自用面積,增加銀行都更意願。
以上的修法牽涉到都更條例修訂部分應優先於立院通過,牽涉到銀行法部份已由金管會預告修訂實施,再來就看政府的執行魄力,全面針對公營機構與行庫,限期啓動重建計劃,唯有限期啓動,才能帶動更多大型企業如台塑大樓等老舊房屋全面重建,這也同時激勵民間投入老屋重建的意願。
主動出擊方面,要針對危險堪慮老屋,政府主動健檢並強制都更,才能達到全面防災目的
在主動出擊方向,政府應立即編列預算,啓動三十年以上老屋選擇性全面健檢,一旦是危機堪慮的老屋,不是限期補強,就是配合獎勵措施拆除重建,這類危險堪慮老屋的獎勵甚至可再提高,以提升住戶的配合意願,在強制拆除的公權力方面,因為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就沒有文林苑的釋憲違憲問題。
總而言之,老屋全面重建的成敗取決於政府貫徹政策的決心與部會間配合度以及執行部會的執行力,先訂政策,速修法令,強化執行力道,成為老屋重建的三大成敗關鍵。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暨房仲全聯會榮譽理事長 李同榮 2017.03.02